关于干电池的比例,这是2000年一次电池、二次电池这样的分布。随着锂离子电池的应用,现在干电池的比例应该会减小一些。
关于干电池的产量,图上是到2006年的数据,最新的数据,2010到2015年,因为干电池用户受到锂电池用户的替代,干电池的产量并没有涨很多。根据化学物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或者是轻工业的数据,目前统计不一样,有的是140多亿支,有的是200多亿支。它的产量是很可观的数字。
上海市的干电池也是一个非常头疼的事情。我们国家在2000年之前,干电池是非常被关注的一件事情。当时受社会环境和媒体的影响,废管处也非常重视。他们把所有的固废拿出来,专门把干电池捡出来,但没有办法处理,在上海市的青浦租了一个仓库以水泥棺材的形式填埋。把电池委托城建以每吨八百块钱的处理量填埋。这个事情也是没有办法,因为当时国家出台了一个电池不能处理的政策。
干电池回收,当时出台这个政策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从环保来说,如果电池里含的锌、锰分散开,作为垃圾埋在土里,这样对土壤的危害比集中填埋要小。从环境角度来说,如果没有汞,那么它分散地填埋对土壤的危害,在土壤里分解以后的含量,还是可以认可的。
但是干电池要不要回收,我认为回收是因为干电池是一种资源,从表中可以看出,干电池铁、锰等有效成分的含量,比高品位的铁锰矿含量还要高。
从资源角度、从不断的开采、资源的长期可持续利用来说,我们把电池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开采出来,再以分散的形式把它埋在土壤里,这是一种浪费。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坚持认为废弃的干电池是应该回收的。从政策制定来说,到底要不要回收,政府的考虑也有很多方面的制约。但是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回收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关于干电池的危害,含汞量的问题,我们当时在实验室根据不同电池的含量做了一些测定。在2000年以后,电池汞含量下降后,锌锰电池的含汞量能保持在零汞的水平,含汞量是逐年在降的。2000年以后,无汞电池是没问题的,但是还有大量的回收的电池是原来的电池,在总量里是有这样一个比例的。
旧的电池为什么加汞?因为它是一种防腐剂。所以我们实验室做了一些数据看旧电池的含汞量,是这样一个分布。汞主要是加在锌皮里,抑制锌的自放电或者说自腐蚀。
从危害上来说,汞及其化合物对于人体的危害是肯定的。生产无汞电池以后这个角度的担忧就可以消除了。因为电池产生的镉汞,在日本引起有很多这类病如水俣病,非常典型。
从政治上来说,像刚才毛博说的,在欧洲或者是美国西方这些国家,对电池回收都是立法的。通过立法对这方面进行了很好的整治。我还没看到他刚才说的2016年,但是对于电池来说,尤其是干电池,我觉得从资源角度是应该有一个比较好的归属。
从王总的角度来说,既然是一种鼓励,那就是不禁止。国家一般立法,总要有一些尝试,不禁止,意味着可以做一些尝试,通过尝试的结果,然后进行立法。这个立法的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另外一点,从观念上来说,经过这么多年,已经好多人形成“废电池是不能扔的”这样一种观念。现在又反过来说,废电池不用回收了,就放进垃圾筒里作为一种干垃圾去扔掉,这是一种浪费。这样一种观念的形成是需要好多年的积累。目前需要长期建立干电池不能废弃的这样一种观念。
另外,我认为任何一个电池,或者任何一个固体废物,一定要实现市场化运行。不进行市场化,除非国家投入。国家投入和生产商市场化的这种界面建立起来是非常困难的。要实现市场化,对任何一个干电池回收工艺都要有高的一个附加值。因为锌锰电池回收的流程,包括运作成本,回收成本,再加上生产成本,最后得出了的硫酸锌、硫酸锰的产值抵消不了。这时候它的可持续发展就会有问题。所以为了提高附加值,我们提出来把它变成一种高新技术的产品。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到后面包括一些研究组建的生产线都不理想,后来我们在实验室把整个流程的可能性都做了一遍。因为废旧电池尤其是干电池,主体组分主要是锌铁锰,与锰锌铁氧体的组分是对应的。我们通过破碎溶解,第二个是溶解液的调整。第三个是合成。最后把废电池转化成铁氧体。
如果能做成性能比较好的铁氧体,就有较高的技术附加值。我们国家有很多好的铁氧体厂家。当时,我们跟宝钢合作,因为宝钢有一个子公司是做铁氧体的,我们的铁氧体材料是能够满足他们要求的。
目前从回收的环境来说,我坚持认为干电池后续很难做。因为我们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一个企业能够正常运转必须保证原料来源是可持续的。如果电池的来源没有保障,企业产产停停是没办法获益的。这不是一种企业的行为。这种完整的回收网络到底谁来做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通过面向市场,或者说通过立法来保证回收,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从回收的情况来说,生产者管理责任制,或有偿、或以旧换新的方式,这里面回收还是一种利益的驱动。大家不要看电池不值钱。啤酒瓶子也不值钱,一毛钱,但是老百姓喝完以后都没有扔,一箱一箱回收,它折算在一起换点钱。所以还是一种机制。所有东西,靠责任或者靠道德体系来约束是不行的,一个是通过立法说这个应该做,然后通过微利,利益驱动是最靠谱的。
钮扣电池跟干电池的属性没有差异,只不过钮扣电池是一种形式而已。目前钮扣电池的市场也很大。所以从数量上来说,不是按金额来说,他也是泛溢式的。
但是这个电池相对其他干电池,外壳比重更大。所以我们要按照金属冶金的形式效益更好一些。这个溶解与前面干电池的比例可能会有一些差异。整体来说,钮扣电池的比例还是以锌锰、银锌为主的。氧化银电池是比较小的,但不管比例大小,所有的电池都应该回收。
作为环保组织,不能立法,没有执法权,没有监督权,但是可以呼吁。我们目前生产的责任制,每一个电池都有一个代码,每一个电池上面都有身份证。但是每一个电池报废的时候,是没有归属的。就像我们每个人都有身份证,但是我们每个人在去世了以后都要在公安局注销。
但是现在电池有身份证,他死的时候,尸体是没有管理的。那问题就是各种厂家电池到了用户手里,不管是电瓶车还是汽车,大规模的流通这种带身份证的电池,但是这种电池它的回收是混乱的,这种情形与原来我们对干电池只拆锌皮、扔掉电芯的污染程度和危害程度是一模一样。
环保组织应该关注这方面,二次电池目前现在已经大规模使用,我们现在有很多的这种生产流程,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些设备。如果问电解液怎么办?烧掉,烧完以后就没办法处理,这里面有很多东西是需要后续完善。从生产者管理责任制就要求每个电池的尸体都要注销掉,这样才能够保证这个市场会更圆满一些。只有身份证,没有注销的死亡证明,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
以上是上海电力大学 张俊喜老师
在2019年7月24日 废电池回收研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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