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边环境协定(MEAs)的谈判和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类型的文件。了解这些文件的性质和用途对于参与机构来说至关重要。这些文件可以大致分为会议文件、成果文件、国家报告和信息征集四大类。
会议文件是MEAs谈判过程中最常见的文件类型。它们包括会前文件、会间文件和会议室文件。会前文件通常由秘书处准备,在会议官网提前发布。通常1号工作文件介绍会议的临时议程,1/Add.1号文件是对临时议程的附加说明,对各议程项目进行简要说明并列出相关工作文件和信息汇编。这些文件先以一种联合国工作语言发布,随后翻译为六种工作语言。理想情况下,会前文件应提前六周分发,但实际上可能在会议前夕才准备就绪[1]。会间文件则是在会议期间起草和分发的,其目的是直接影响谈判进程。这类文件需通过秘书处提供的账号密码获取,会议结束后就会失效。会议室文件(Conference Room Paper,简称CRP)用途多样,可用于解释立场、提出新文本或报告小组审议结果。它们有正式编号(CRP.1、CRP.2 等),来源明确(来自一组国家、工作小组等),但通常在会议结束时失效[1]。
[1] Kulovesi, Kati, et al. 2024. Multilater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Negotiator's Handbook. s.l. : UN Environment Programme, 2024. ISBN:978-952-61-5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