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化学品生产和贸易急剧增长,人们对危险化学品和农药可能造成的各种危害日趋关注。缺乏适当基础设施来监测这些化学品的进口和使用情况的那些国家特别容易受到损害。 针对这些关注, UNEP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自80年代中期开始制定和推动实施自愿性信息交流计划,以应对危险化学品和农药可能造成的危害。粮农组织于1985年发布了《国际农药供销与使用行为守则》,UNEP则于1987年制定了《关于国际贸易中化学品资料交流的伦敦准则》。1989年,这两个组织都自愿性将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纳入上述两个文书。这些文书有助于确保政府掌握必要的信息,从而能够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进行评估,就将来的进口作出知情决定[1]。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Rotterdam Convention on the Prior Informed Consent Procedure for Certain Hazardous Chemicals and Pesticides in International Trade,简称《鹿特丹公约》)于1998年9月10日在鹿特丹举行的外交会议上通过,并在2004年2月24日开始生效。
《鹿特丹公约》的目标是,通过便利就国际贸易中的某些危险化学品的特性进行资料交流、为此类化学品的进出口规定一套国家决策程序并将这些决定通知缔约方,以促进缔约方在此类化学品的国际贸易中分担责任和开展合作,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此类化学品可能造成的危害,推动以无害环境的方式加以使用[2]。
《鹿特丹公约》包括缔约方为健康或环境原因而禁用或严格限用的农药和工业化学品。在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或经济转型国家缔约方使用条件下带来危险的极为危险的农药制剂可能也包括在内。
《鹿特丹公约》附件III列出了需要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和极为危险的农药制剂清单。
《公约》确定了将化学品列入附件III的标准和过程。当来自两个事先知情同意区域的两个缔约方禁用或严格限用某种化学品,或者当一个缔约方提出一个极为危险的农药制剂时,该过程开始。化学品审查委员会(Chemical Review Committee,简称CRC)根据《公约》确定的标准对资料进行审查,就该化学品是否应当列入附件III向缔约方大会提出建议。最后由缔约方大会作出决定。
[1] Rotterdam Convention Secretariat. History of the negotiations of the Rotterdam Convention. Rotterdam Convention. [Online] [Cited: July 16, 2024.] https://www.pic.int/TheConvention/Overview/History/Overview/tabid/1360/language/en-US/Default.aspx.
[2] —. 2020. Rotterdam Convention on the Prior Informed Consent Procedure for Certain Hazardous Chemicals and Pesticide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Geneva : United Nations,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