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署
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绿行者环境保护公益中心
福建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
福建乡水守护环境公益中心
武汉行澈环保公益发展中心
合肥市庐阳区深蓝环境保护行动中心
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总体建议】在办法中加入管理“流程图”。
意 见
01
>>条款 :第二条第四段
【内容】
以研究为目的,且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小于100千克的新化学物质,不适用本办法。
【修改建议】
先考虑毒性,再考虑是否需要进行登记。
【理由】
若是该物质毒性极强,100 kg足以造成巨大的危害。
>>条款 :第四条
【内容】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坚持源头准入、风险防范、分类管理的原则,重点管控环境和健康固有危害大、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或者在环境中可能长期存在并可能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较大风险的新化学物质。
【修改建议】
重点管控环境和健康固有危害大、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或者在环境中可能长期存在并可能对生态环境(尤其生物多样性)和公众健康造成较大风险的新化学物质。
>>条款: 第五条第三段
【内容】
国家通过信息传递、活动报告、新危害信息报告、监督抽查等方式对新化学物质进行跟踪管理。
【修改建议】
国家通过对信息传递、活动报告、新危害信息报告、监督抽查、信息公开等方式对新化学物质进行跟踪管理。
02
>>条款 : 第六条第一段
【内容】
评审委员会由化学、化工、健康、环境等方面专家组成。
【修改建议】
加上经济学方面的专家
【主要理由】
评估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03
>>条款: 第六条第二段
【内容】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监督工作。
【修改建议】
建议慎重考虑监管职责应该划归省级还是市级;
建立《办法》系列配套标准和规范,加强对环境主管部门的培训。
【主要理由】
众所周知,全国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能力差距较大,如此会造成监督工作的执行情况存在差异。
>>条款 : 第十条第二段
【修改建议】
……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出口新化学物质的关境外生产者或者贸易企业……
>>条款 :第十条第三段
【修改建议】
第二条规定中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等属于新化学物质的……
>>条款 : 第十一条第一段
【内容】
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登记申请或者备案材料、新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特性和风险的全部已知信息、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承诺书。
【修改建议】
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登记申请或者备案材料、新化学物质环境(尤其生物多样性)与健康危害特性和风险的全部已知信息、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承诺书。
>>条款 : 第十二条第一段
【修改建议】
物质名称等标识信息、保护期限,自登记或者备案之日起不超过五年。对涉及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信息,不得要求保护。
【备注】
标识信息与保护期限之间加一个逗号。
04
>>条款 : 第十五条第二段
【内容】
对于具有持久性或者生物累积性的新化学物质,还应当提交健康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长期慢性毒性的测试报告或者资料,但能证明没有暴露的除外。
【修改建议】
建立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初步筛选规范。
05
>>条款 : 第十五条第三段
【内容】
对同时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或者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vPvB)或者具有同等危害性的高危害新化学物质。
【修改建议】
给出PBT和vPvB的英文全称。
>>条款 :第十五条第五段
【修改建议】
新化学物质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对拟申请的新化学物质活动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风险(尤其是生物多样性风险)和健康风险的评估。
>>条款 : 第十六条第一段
【修改建议】
删除“和水生环境急性毒性等测试报告或者资料”。
【主要原因】
与第二段重复。
06
>>条款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
【内容】
2. 对于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不予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修改建议】
2. 对于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不予登记,但允许企业提供更多的数据资料,进一步评估化学物质的风险,办理常规登记。
【主要理由】
修订说明中说了“不符合登记标准的不予登记,但允许企业提供更多的数据资料,进一步评估化学物质的风险,办理常规登记”,但正文中缺乏相应表述。
>>条款 :第十九条第一段
【修改建议】
(四)暴露情况以及生态环境风险(尤其是生物多样性风险)和健康风险。
>>条款 :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1项
【修改建议】
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后仍对生态环境(尤其生物多样性)或者健康具有不合理风险的,且高危害新化学物质申请活动是必要可接受的,予以登记,颁发登记证
>>条款 : 第二十一条最后一行
【内容】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前,应当对新化学物质登记内容进行公示。
【修改建议】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前,应当对新化学物质登记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07
>>条款 :第二十二条
【内容】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新化学物质登记情况,包括予以登记的新化学物质名称、申请人、活动类型等信息,以及不予登记的新化学物质名称和理由等信息。
【修改建议】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新化学物质登记情况,包括予以登记的新化学物质名称、申请人、活动类型、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等信息,以及不予登记的新化学物质名称和理由等信息。
【备注】
增加“风险控制措施”信息。
>>条款 : 第二十四条
【修改建议】
【登记证内容】增加“风险等级”一项。
>>条款 : 第十一条第一段
【修改建议】
(六)导致生态环境和健康风险增大的其他情况。
>>条款 : 第二十八条第一段
【修改建议】
已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但实施新用途管理的化学物质。
【备注】
逗号改为顿号。
>>条款 : 第三十九行第一段
【修改建议】
对可能导致危害或者风险增加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降低危害者风险。
>>条款 : 第三十九行第二段
【修改建议】
进一步提交化学物质生态环境(尤其生物多样性)或者健康危害、暴露数据信息。
>>条款 : 第四十条
【修改建议】
监督抽查的措施增加一项: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
08
>>条款 : 第四十二条第一段
【内容】
从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改建议】
明确“工作人员”的定义。
【主要理由】
防止找替罪羊。
>>条款 : 第四十四条
【修改建议】
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条款 : 第四十四条
【修改建议】
(二)……或者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降低危害或者风险的……
09
>>条款 :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内容】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修改建议】
处一百万以上至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主要理由】
违规成本太低,不利于办法的执行。
10
>>条款 : 第五十条
【内容】
新化学物质自活动之日起满五年或者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满五年,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修改建议】
延长年限。
【理由】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和累积环境风险五年时间内未必能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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