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习回顾 | 张淼:从垃圾分类调研报告中看生活源危险废物
【导读】在上海市推行垃圾分类后,多数人在生活中自发行动起来,力所能及地处理好家庭产生的垃圾。但是其中生活源危险废物的分类回收仍存在问题。
1
生活源危险废物问题总览
生活源危险废物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家庭生活可能会产生的部分,基本等同于垃圾分类中的“有害垃圾”。但有一些品类,如电路板,由于价值较高,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放到有害垃圾中进行收集。
根据一些专家调研评估的数据,有害垃圾量一般占到生活垃圾总量的1/1000。因为有害垃圾的占比较低,所以其分类管理目前并没有受到非常高的重视。
有害垃圾由环卫部门和环保部门两个部门管理,但是对于环卫部门来说,有害垃圾量只占生活垃圾总量的1/1000;对于环保部门来说,生活源产生的危险废物量远不及工业源产生的危险废物量。因此在两个部门的工作中,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都不是重点。尽管数量不大,有害垃圾混在生活垃圾中处理会不会造成危害?
生活垃圾按照相关处理要求送去填埋时,会有防渗措施,也会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如果拿去焚烧,高温也会对它进行分解,不是吗?
但在我们查阅大量文献后发现,已有很多科研团队证实:如果有害垃圾未被分离出来单独处理,混在生活垃圾中填埋或焚烧,依然会对填埋场周边的地下水、焚烧厂周围的大气产生环境危害,甚至会对周围居民的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2
上海市社区有害垃圾管理情况
上海市推行的全面生活垃圾分类正是一个将有害垃圾分离出来单独管理的良好机会。
而我们在2019年9月至12月,对上海市16个市辖区中的97个社区进行了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调研。通过对已经落实垃圾分类的上海地区的部分社区中有害垃圾分类收集情况的抽查,我们发现,在实际操作中有害垃圾的分类与回收仍然存在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主要关注了社区中是否存在堆积现象,宣传是否到位,指示是否醒目,指导员的职责是否到位,监管是怎么进行的,荧光灯管是否有破裂,存放桶中是否有积水,以及有没有一些错误投放的情况等。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确实不少。例如有14个小区未设置有害垃圾的垃圾分类桶,其中有因为小区空间不足的,也有考虑到拾荒者翻捡时有风险的。
总的来说,主要存在的是一些灯管破碎、雨水浸泡等导致的二次污染问题,以及收集设施不够合理、保洁员对于相关知识不够熟悉的情况。
还有一些需要深入思考的管理方面的问题。比如一些保洁员流动性较大、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怎么减少因此可能造成的纰漏。
此外,还需要强调的是,建筑垃圾中会混有有害垃圾,这是最易被忽视的,收集时应注意单独分离出来处理。
当然,有害垃圾的最终处理还是需要或送至危废处理中心,或依托当地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企业,交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有害垃圾处理方向
有害垃圾的最终处理包括三个方向,焚烧,掩埋,还有回收利用,但肯定与生活垃圾的处理会有不同。
比如说焚烧,农药这类药品的结构会在高温下被破坏,焚烧可以将其无害化处理掉。但焚烧农药等所需的温度比焚烧一般生活垃圾所需的温度更高,这样才能使其分解更充分。
如果是重金属类,焚烧的方式就不合适了,需要用填埋的方式处理。而重金属类的填埋,对于固化防渗措施的要求,比一般生活垃圾更严格。
光灯管、电子垃圾等有害垃圾是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可以继续回收利用,但回收过程一定要正规、严格,防止污染扩散,且须有保护工人健康的措施。
以上内容整理自上海市浦东益科循环科技推广中心/R立方张淼在2020年8月8日 《构建住宅社区业主居民自治的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项目社区研习会中的发言。
▲张淼演讲视频
本文图片来自张淼的幻灯片
- 上一篇:一年过后,小黄鸭邻苯超标问题有所改善,但依然不足 2021/1/12
- 下一篇:研习回顾 | 张丽曼:健全有害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我们是先行者 2021/1/12